kaiyun·官方网站手机网安卓(中国)官方网站|男子酒吧聚会喝趴下,同行5人没当回事,结果摊上大事了…

本文摘要:朋友们聚会常常爱喝上两杯这本不是坏事但近年来聚会饮酒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屡见不鲜此前,广州一名男子在酒吧参加聚会后饮酒身亡。

朋友们聚会常常爱喝上两杯这本不是坏事但近年来聚会饮酒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屡见不鲜此前,广州一名男子在酒吧参加聚会后饮酒身亡。事后,该男子家属将一同饮酒的5名朋友、1名订台员以及事发酒吧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七名被告对男子死亡结果承担50%的责任,并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余万元。本案经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审理后,有了判决结果。酒后趴下,朋友没当回事2018年11月,一男子受邀请到酒吧与5名朋友聚会,酒局从晚上11点半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多。

凌晨1点左右,该男子酒后突然趴下,没有了反应,他的朋友曾试图唤醒该男子,但唤醒失败,朋友们对此并没有重视,而是继续喝酒聊天。视频截图该男子趴下后20多分钟,其中一位朋友才意识到可能有问题,尝试再次唤醒该男子,发现其已经没有了反应,在场者才赶紧拨打“120”,医生到达现场后确认男子已死亡。

视频截图根据尸检司法鉴定意见书,该男子符合心源性猝死病理学改变,其中酒精因素可为诱因。2019年6月,死者家属将一同饮酒的5名朋友、酒吧及1名订台员一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七被告对该男子的死亡结果承担50%的责任,并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60余万元。五个朋友都要赔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死者本身患有慢性甲状腺炎、中度脂肪肝,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自身身体有疾病情况下,理应知晓饮酒及夜生活对自身的危害,其对自身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对自己的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酒吧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已经对死者及其朋友尽到了提供安全消费场所、安全食品及饮料、酒类的义务,常驻酒吧的订台员在当天完成帮客户预定酒桌和指引就座后,没有与死者饮酒、劝酒等行为,故酒吧和订台员对该男子的死亡结果不负责任。死者的其他5名朋友一直与该男子同桌饮酒,在该男子突然趴下没有反应的时候,没有及时尽到救助、照顾义务,导致了死者的死亡结果扩大化地发生了。法院最终确认五位同饮者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13万余元。

戳视频↓法官答疑问:如果当时他的朋友发现情况不妙,及时采取了必要的救助措施,报警或者拨打急救电话,是不是就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了呢?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官伍利群在既往案例中,确实有认定参与饮酒者尽了救助义务的,可以得到相应免责,一般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问:对广大喜欢喝酒的朋友有什么温馨提醒呢?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官伍利群我提出两点建议。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首先要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正确的认知,应当对自身安全负主要责任;其次,酒局参与者应该负有互相提醒、劝阻、注意他人人身安全的一般注意义务,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同学聚会、社交联谊、公司年会少不了各种饭局应酬,免不了推杯换盏。

法律本不宜过多干涉情谊行为,然而当酒量过度,那就容易出事了。喝酒助兴虽好,但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共饮者一定要一起努力营造适度饮酒、切莫贪杯的“酒桌文明”,尽到“生命安全的一般注意义务”,避免同类悲剧再次上演!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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